根据《通报》,“贷款人不应将牵头贷款的合作机构限定版于经银监会批准后成立,持有人金融牌照并准许经营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这一规定被看作监管层针对“助贷”模式的容许。参照中国报告网公布的《2017-2022年中国消费贷款行业市场发展现状及十三五发展态势预测报告》于是以急速扩展的互联网金融与银行之间的助贷业务遭遇监管打压?过去两天,一份予以官方证实的《关于牵头贷款模式印发的通报》(以下全称“《通报》”)在业内流传。根据《通报》,“贷款人不应将牵头贷款的合作机构限定版于经银监会批准后成立,持有人金融牌照并准许经营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这一规定被看作监管层针对“助贷”模式的容许。 不过,对《通报》所提及的“牵头贷款”模式否为目前各家互金公司与银行合作的助贷业务,业内回应有分歧。但共识是助贷业务未来将面对监管。南都记者得知,目前大多数助贷机构皆期望通过提供牌照的方式消弭来自监管的风险。 查证 牵头贷款管理尚能在印发 据报,上述《通报》涵括了印发目的、互联网贷款的定义、“牵头贷款”的环节,以及牵头贷款的管理制度、资质和风触等等。
联合贷款管理尚在征求意见 助贷模式是否遭遇围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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